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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藏香猪产业发展推进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2024-10-27 14: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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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藏香猪产业发展推进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甘孜州藏香猪产业发展推进方案(2023—2025年)》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为充分发挥甘孜州藏香猪资源优势,推动藏香猪产业高质量发展,以产业兴旺助推乡村振兴,根据《四川省“十四五”生猪产业发展推进方案》《甘孜州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甘孜州现代农业产业带建设实施方案》,结合全州藏香猪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1.资源分布情况。藏香猪养殖是我州半农半牧区的传统产业、特色产业,在全州都有分布,中心产区在乡城、稻城、得荣、巴塘等县,主要分布区有康定、泸定、丹巴、九龙、雅江、理塘等县(市)。根据全州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和生(藏)猪月调度统计显示,截至2022年9月,全州藏香猪存栏9.5万头,其中:中心产区存栏6.57万头、占69.2%,分布区存栏2.78万头、占29.3%,其他区域存栏0.15万头、占1.5%;全州共有藏香猪能繁母猪1.73万头,种公猪0.92万头,其中:中心产区能繁母猪1.28万头、种公猪0.58万头,分布区能繁母猪0.45万头,种公猪0.34万头。

  2.品牌打造情况。农业农村部于2000年将藏猪列入《国家品种资源保护名录》,乡城县建有四川省唯一一个国家级藏猪保护区(全国四个),2017年“乡城藏香猪”获得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2019年“乡城藏猪(活动物、非活)”获得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稻城县建有四川省级藏猪保种备份场,取得省级种畜禽经营许可证,2010年“稻城藏香猪”获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定,2015年“稻城藏香猪”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目前,甘孜州已制定出台《藏猪种猪管理技术规范》《藏猪主要疫病防治技术规范》《藏猪圈舍建设规范》3个地方标准。

  3.经营主体情况。全州有藏香猪养殖加工企业8家(乡城藏香情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乡城尚水田园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乡城益芗农旅开发有限公司、乡城藏青兰药业有限公司、得荣县惠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稻城县一沐天珠牧业有限公司、稻城康巴情牧业有限公司、白玉察青松多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其中州级龙头企业3家。现有藏香猪规模养殖合作社43家,养殖大户35户。

  1.政府高度重视。近年来,国家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省委、省政府相继出台《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农业“10+3”产业体系推进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的意见》《四川省“十四五”生猪产业发展推进方案》,将川猪作为优势特色产业推进全产业链融合发展。州委、州政府也相继出台《甘孜州加快建设现代农业“10+2”产业体系推进甘孜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的实施方案》《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高原特色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意见》《甘孜州现代农业产业带建设实施方案》,着力推进产业发展,推动甘孜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对促进藏香猪产业提供了十分良好的发展机遇。

  2.品种资源独特。藏香猪是世界上少有的高原型猪种,具有适应性强,抗病力强,抗逆性强,耐粗饲的特点,是甘孜州宝贵的地方品种资源和育种素材。藏香猪生长于高寒山区,肉质细嫩,蛋白质含量高,氨基酸种类齐全,微量元素丰富,肌间脂肪含量高,风味独特,是深受消费者青睐的绿色产品。

  3.市场价格稳定。随着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纯天然、无污染、绿色的地方特色产品需求量越来越大,藏香猪作为稀缺资源品种,产品经过深加工后主要供应高端消费市场,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产品附加价值和销售价格远远高于良种猪。加之藏香猪产能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其市场价格波动较小,受生猪“猪周期”价格波动影响不大,养殖收益稳定。

  4.产业初具规模。藏香猪饲养历史悠久,长期以来积累了丰富的饲养经验,全州有散养户约1.5万户,特别是乡城、稻城等中心产区农牧户饲养10—20头藏香猪的情况较为普遍。“十三五”以来,已创建州级现代藏香猪农业园区2个,建成藏香猪规模养殖场19个(其中省级标准化养殖场4个,州级标准化养殖场5个),藏香猪养殖规模化率达到12%。乡城县藏香猪保种基地和稻城县藏香猪省级保种备份场年供种能力达2000头以上。全州运营的屠宰企业16家,其中A类6家。藏香猪主要以活体销售为主,加工产品主要为冷鲜肉和腊肉,销量约300吨/年。2021年全州藏香猪总产值约1.8亿元。

  1.种业发展严重滞后。由于甘孜州藏香猪养殖方式传统,以放养为主,造成近亲繁殖,导致藏香猪生产性能下降。种猪场数量少,规模小,供种能力弱。育种技术人才匮乏,选种选育方法传统,良种繁育体系不健全,品种资源优势没有得到充分体现。

  2.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低。藏香猪饲养规模养殖场数量少,现代养殖技术装备水平低。中小养殖场(户)普遍生产设施陈旧、防疫能力不足、饲养管理粗放,标准化养殖水平有待提升。2021年全州藏香猪年出栏3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比重仅为12%,远低于全省生猪养殖平均水平。

  3.龙头企业量少质弱。全州仅有藏香猪产业州级龙头企业3家,屠宰规模小,产品单一、加工量小、精深加工水平低,冷链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滞后,经营主体实力弱,没有开发出高端特色产品,品牌打造严重不足,知名度不高。

  4.科技支撑能力不足。基层动物防疫体系不健全,机构改革后,乡镇畜牧兽医站划归乡级管理,县(市)级农牧农村部门从管理关系变为业务指导关系,乡镇虽挂了畜牧兽医站牌子,但技术人员不足,从事畜牧兽医技术服务的更少。县(市)级畜牧兽医人员出现断层,老化严重,基层疫病检测诊断实验室建设还是空白。社会化服务机构缺失,科技创新和实用技术推广不足,科技转化率低。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藏香猪产业发展“一盘棋”思路,立足资源优势,以低碳、循环和绿色为发展主题,以做强园区、做大基地、做深加工、做优品牌为发展方向,以加快形成“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调控有效”的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形成藏香猪“保、产、加、销、旅”融合发展格局,加快推进藏香猪产业转型升级。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生态环保作为推进藏香猪产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推行种养循环、标准化养殖、规模化生产,通过优化养殖结构、改善养殖环境,培育“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高质量藏香猪产业,推进发展方式从粗放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促进生产与生态协调。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充分发挥藏香猪原生态资源优势,以市场为导向,因地制宜,优化区域布局,突出特色,注重特质,合理规划,差异化推进,促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

  ——坚持市场主体,政策扶持。坚持市场导向,优化要素配置,引导现代养殖加工,建立完善藏香猪产业扶持政策,整合涉农涉牧项目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大力培育市场经营主体,撬动社会资本投入,通过龙头带动、主体参与、农牧民融入,提高产业效益。

  ——坚持示范带动,联农带农。把带动农牧民增收作为藏香猪产业发展的根本宗旨,建立健全龙头企业、经营主体、养殖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引领带动农牧民就近就业创业,保障经营主体、农牧民获得合理的产业链增值收益。

  到2025年,力争将甘孜州建设成为四川省藏香猪种源基地、优质藏香猪生产基地、藏香猪全产业链模式示范州。藏香猪存栏达18万头,规模化养殖率达到35%以上。出栏12.6万头,精深加工2万头。实现总产值5.4亿元,其中第一产业3.7亿元,第二产业1亿元,第三产业0.7亿元。

  结合甘孜州藏香猪生产实际,在全州藏香猪养殖中心产区和分布区布局年存栏18万头(其中:中心产区13.5万头、分布区4.5万头)、能繁母猪2.85万头(其中:中心产区2.1万头、分布区0.75万头)、年出栏12.6万头(其中:中心产区9.4万头、分布区3.2万头)的养殖规模。

  按照甘孜州藏香猪产业发展现状,重点在中心产区布局产业园区3个、种业基地2个、50头以上的养殖大户450户、20—49头的养殖户2000户,以养殖大户为基础培育养殖示范村50个;在中心产区和分布区布局扩繁场8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49个。

  统筹藏香猪产业发展,打破各自为政的局面,逐步形成区域性肉品加工营销企业为龙头的产业布局,以乡城、稻城、得荣县为重点,布局加工、研发、饲料和有机肥生产、牧旅融合发展。

  到2025年,实施藏香猪建设种业提升行动项目31个,形成年供种和生产商品仔猪5万头的能力。

  提升乡城县藏香猪保种基地、稻城县藏香猪木拉保种备份场,组建藏香猪保种核心群700头,新(改)建扩繁场8个。实施新增能繁母猪补贴10000头。建设种公猪配种点200个。

  建设藏香猪种质资源高地,坚持自主选育为主,扩大种业基地养殖群体数量,大力推进藏香猪提质增效,实施良种补贴项目,建设种公猪点,提高良种覆盖面,加快改良进程,推广先进饲养管理技术,提高藏香猪生产性能,构建高效藏香猪繁育体系。

  对养殖集中区饲养种公猪、挂牌配种点,开展社会化服务的养殖户,给予一次性圈舍及设施补贴

  新建圈舍面积900m2,存栏保种群体224头,其中能繁母猪200头,种公猪24头

  新建10个配种点,每个配种点选育优质种公猪2—5头,及新建单体配种栏2—3个

  新建20个配种点,每个配种点选育优质种公猪2—5头,及新建单体配种栏2—3个

  将原商品猪养殖基地改建为藏香猪扩繁场,改造基地基础设施,年存栏能繁母猪500头,种公猪50头。年提供仔猪2000头

  对符合条件,养殖积极性高的农户/经营主体,购买养殖保险的能繁母猪建立管理台账,补贴新增能繁母猪1600头

  建生产区2640m2,配套设备设施。年存栏种猪1500头、年出栏种猪800头

  在全县范围内择优选择40个具有优质公猪的经营主体、养殖大户挂牌作为配种点

  改扩建标准化圈舍2000m2;配套设施设备, 年出栏种猪1000头(新增能繁母猪200头)

  新增能繁母猪500元/头(用于对全县各养殖场、合作社、家庭农场、养殖大户新增能繁母猪给予一次性补贴400头

  建藏香猪仔猪繁育场7234.2m2,环保外理360m2,采购设施设备。

  对藏香猪养殖集中区饲养种公猪、挂牌配种点,开展社会化服务的5个养殖场(户),给予一次性圈舍及设施补贴

  对全县藏香猪规模场、养殖大户新增能繁母猪,按新增能繁母猪500元/头,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200头

  对藏香猪养殖集中区饲养种公猪、挂牌配种点,开展社会化服务的10个养殖场(户),给予一次性圈舍及设施补贴

  对全县藏香猪规模场、养殖大户新增能繁母猪,按新增能繁母猪500元/头,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200头

  到2025年,实施项目68个。做大现有乡城、稻城2个藏香猪产业园区,新建得荣县藏香猪产业园区1个。以乡城、稻城、得荣、巴塘为中心,发展培育养殖示范村50个。

  培育产业园区,构建“龙头企业+规模养殖场(合作社)+养殖大户”的养殖模式,探索“联建猪场”“共享猪舍”建设,推广“公司+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等代养寄养模式,建立健全资源共享、设施共享、技术共享联结机制,提档升级智能化养殖设施装备,完善生产、加工、销售等全产业链,大力推行良种化和标准化养殖技术,加快推动藏香猪产业向规模化、智能化、集约化发展。

  通过新建或改扩建养殖圈舍,提档升级智能化养殖设施装备,转变养殖方式,打通粪肥还田通道,实现种养循环,绿色发展,保护生态环境,为藏香猪的生长营造良好的环境,保障藏香猪健康生长,提高养殖效益,加快推动藏香猪产业向规模化、智能化发展。

  以现有藏香猪规模养殖场、屠宰加企业等为基础,以“龙头企业十规模养殖场+养殖入户”方式扩大养殖规模,支持规模养殖配置节水养殖、粪便清理收集、粪污以理贮存和沼液田间输送管网等设施设备,通类肥还田通道,实现种养循环,绿色发展

  扶持建设圈舍改造,300户藏香猪圈舍改造推进,培育藏香猪养殖大户300户

  各卡乡思子贡村、俄牙同乡往子村、蒙自乡黑龙村、巨龙乡布朗村、巨龙乡然央村

  新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1个,新建标准化圈舍500m2、及配建疫病防控设备设施、粪污处理设备设施,年出栏300头以上

  新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1个,新建标准化圈舍500m2、及配建疫病防控设备设施、粪污处理设备设施,年出栏300头以上

  培育养殖大户50头以上10户,每户补贴1万元;培育养殖大户20—49头的100户,每户补贴0.5万元

  培育养殖大户50头以上40户,每户补贴1万元;培育养殖大户20—49头的200户,每户补贴0.5万元

  新建标准化圈舍500m2、及配建疫病防控设备设施、粪污处理设备设施,年出栏300头以上

  新建标准化圈舍500m2、及配建疫病防控设备设施、粪污处理设备设施,年出栏300头以上

  新建标准化圈舍500m2、及配建疫病防控设备设施、粪污处理设备设施,年出栏300头以上

  培育养殖大户50头以上50户,每户补贴1万元;培育养殖大户20—49头的200户,每户补贴0.5万元

  新建标准化圈舍500m2、及配建疫病防控设备设施、粪污处理设备设施,年出栏300头以上

  新建标准化圈舍500m2、及配建疫病防控设备设施、粪污处理设备设施,年出栏300头以上

  新建标准化圈舍500m2、及配建疫病防控设备设施、粪污处理设备设施,年出栏300头以上

  建成10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配套加工、饲料、有机肥、屠宰场等配套设施设备,到2025年生猪存栏达2.9万、能繁母猪存栏达0.5万头,出栏达1.5万头,结合旅游发展打造牧旅融合的藏香猪产业园区

  新建标准化圈舍1500m2,年存栏达1000头以上、年出栏达500头以上

  新建标准化圈舍1500m2,年存栏达1000头以上、年出栏达500头以上

  新建标准化圈舍1500m2,年存栏达1000头以上、年出栏达500头以上

  新建标准化圈舍1500m2,年存栏达1000头以上、年出栏达500头以上

  新建标准化圈舍1500m2,年存栏达1000头以上、年出栏达500头以上

  新建标准化圈舍1500m2,年存栏达1000头以上、年出栏达500头以上

  新建标准化圈舍1500m2,年存栏达1000头以上、年出栏达500头以上

  新建标准化圈舍1500m2,年存栏达1000头以上、年出栏达500头以上

  新建标准化圈舍1500m2,年存栏达1000头以上、年出栏达500头以上

  扶持50头以上规模户100户、20—49头300户。用于新建或改建圈舍及配套养殖设施

  改扩建标准化圈舍1000m2;年出栏藏香猪600头。新增能繁母猪40头

  改扩建标准化圈舍1000m2;年出栏藏香猪600头。新增能繁母猪40头

  改扩建标准化圈舍1000m2;年出栏藏香猪600头。新增能繁母猪40头

  改扩建标准化圈舍1000m2;年出栏藏香猪600头。新增能繁母猪40头

  改扩建标准化圈舍1000m2;年出栏藏香猪600头。新增能繁母猪40头

  引进优质种(母)猪,配备饲料配制、投喂、养殖场消毒设施等机械自动化设施设备。预计年出栏300头

  引进优质种(母)猪,配备饲料配制、投喂、养殖场消毒设施等机械自动化设施设备。预计年出栏300头

  新建养殖圈舍600m2、配套建设相关辅助设施设备,引进优质种(母)猪,预计年出栏300头

  改建养殖圈舍1000m2、配套完善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建设,引进优质种(母)猪。预计年出栏300头

  改建养殖圈舍500m2、配套完善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建设,引进优质种(母)猪,预计年出栏300头

  建设年出栏藏香猪300头以上标准化养殖场1个;用于标准化圈舍,配套建疫病防控设备设施、粪污处理设施设备

  建设年出栏藏香猪300头以上标准化养殖场1个;用于标准化圈舍,配套建疫病防控设备设施、粪污处理设施设备

  建设年出栏藏香猪300头以上标准化养殖场1个;用于标准化圈舍,配套建疫病防控设备设施、粪污处理设施设备

  修建圈舍1000m2以上,配套完善粪污处理设施设备,藏香猪出栏300头以上

  修建圈舍1000m2以上,配套完善粪污处理设施设备,藏香猪出栏300头以上

  扶持50头以上规模户10户,20头—49头规模户50户,按50头以上养殖大户1万元/户、20—49头养殖大户0.5万元/户,给予一次性圈舍及设施补贴

  对藏香猪养殖集中区饲养种公猪、挂牌配种点,开展社会化服务的5个养殖(户),给予一次性圈舍及设施补贴

  对全县藏香猪规模场、养殖大户新增能繁母猪,按新增能繁母猪500元/头,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200头

  修建圈舍1000m2以上,配套完善粪污处理设施设备,藏香猪出栏300头以上;

  修建圈舍1000m2以上,配套完善粪污处理设施设备,藏香猪出栏300头以上;

  扶持50头以上规模户10户,20头—49头规模户50户,按50头以上养殖大户1万元/户、20—49头养殖大户0.5万元/户,给予一次性圈舍及设施补贴。

  修建圈舍1000m2以上,配套完善粪污处理设施设备,藏香猪出栏300头以上;

  扶持50头以上规模户30户,20头—49头规模户100户,按50头以上养殖大户1万元/户、20—49头养殖大户0.5万元/户,给予一次性圈舍及设施补贴

  (1)大力推进屠宰企业标准化建设。支持现有屠宰企业改造升级,引导生猪屠宰加工向养殖集中区域转移,实现养殖屠宰匹配、产销顺畅衔接。支持养殖龙头企业开展生产、屠宰、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经营。

  (2)支持企业向精深加工产品拓展。鼓励推广冷鲜肉制品,支持开发酱卤肉制品、罐装肉制品,加大大宗副产物综合开发利用力度。鼓励企业研发高端肉制品,创建我州藏香猪高端肉类品牌。

  (3)加强肉品冷藏储备和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推动屠宰加工企业加强冷链仓储配送设施建设,构建现代肉品冷链物流体系,实现“运猪”向“运肉”转变。

  (4)加大配套保障。引进有实力、有技术优势的饲料企业来州建厂,研发加工适宜本地藏香猪饲用、符合有机产品生产要求的配方饲料,降低养殖成本,保障藏香猪饲料来源、饲料品质、增重效果。加强粪污有机肥生产加工,提升设施装备配套水平,实施种养循环,增强土壤肥力,为生产有机产品提供青绿多汁饲料保障。

  主要建设厂房1000m2、建设仓库500m2,新增饲料生产线,年加工精饲料能力达到1000吨。

  主要建设厂房1000m2、建设仓库500m2,新增有机肥生产线,年加工有机肥能力达到1000吨。

  主要建设饲料场房500m2、建设仓储l座,200m2,加工、配送等生产线,年加工精饲料能力达到500吨。

  主要建设藏香猪屠宰场建筑面积,综合楼建筑面积(含住宿、厨房、卫生间、库房等设备1450m2、建设无害化、隔离间、屠宰间设备213.2m2、年屠宰能力达到2142头。

  主要建设冷链厂房、主体设施1000m2,购买全套冷链设备,全年储运能力达到200吨。

  主要建设藏香猪产品开发与深加工厂500m2、建设加工中心水电、网络牵引;采购得荣生猪深加工设备;厂内绿化,运动场建设,道路硬化等建设。深加工生猪产品,达到50吨以上。

  主要建设藏香猪精饲料厂设施设备600m2、建设饲料加工厂水电、网络牵引;采购得荣生猪深加工设备;厂内绿化,运动场建设,道路硬化等建设。深加工生猪产品,达到30吨以上。

  主要建设藏香猪精有机肥厂设备500m2、建设有机肥厂水电、网络牵引;采购得荣生猪深加工设备;厂内绿化,运动场建设,道路硬化等建设。年加工有机肥能力达到20吨。

  到2025年,实施藏香猪标准体系和科研能力建设项目5个。科学保护和开发藏香猪遗传资源,开展藏香猪标准体系、养殖、疫病防控、加工研发。

  (1)健全标准体系。采用“首席+州专家+县(市)技术骨干”的方式,与省内外有影响力的专家结成工作团队,瞄准市场、锚定产品、拟定项目,开展藏香猪品种、养殖圈舍及环境、疫病、冷鲜肉分级分割、产品加工、饲养管理、饲料等关键环节标准研究制定,以科技创新提升我州藏香猪产业标准化水平。鼓励支持行业协会、品牌主体等开展标准制定,补齐我州藏香猪产业标准短板,保护藏香猪品种、提高产品品质,打响产业品牌,逐步建立现代藏香猪产业标准体系,推动我州藏香猪产业高质量发展。

  (2)加强科技攻关。深化“院(校)州合作”和畜牧业科研“所(站)合作”,集中力量开展藏香猪品种选育、人工授精技术、疫病防治、产品研发、绿色防控、种养循环、藏猪改良、标准化养殖等方面研究。支持藏香猪生产性能测定与遗传评估,建设遗传资源数据库,依托省级现代种业育种平台培育新品种(配套系),提升核心种源自给率,加快藏香猪开发产业化,将资源优势转变为产业优势。

  (3)加强技术推广与成果转化。成立专家组,组建研发团队,建立专家帮扶机制,选派州、县(市)畜牧兽医科技人员与规模养殖场、保种场、养殖园区等实行定向包点,开展圈舍建设、科学饲养、疫病防控、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技术指导和服务,提高养殖环节科技含量,实现产业助农增收。

  (1)实施产品展示展销。依托南部318景观大道,在国、省主干道重点实施藏香猪产品展示、文化体验、特色餐饮等牧旅融合示范项目,提升产品销售,发展旅游“后备箱”经济。

  (2)做强做优品牌。打造“香巴拉”藏香猪区域公共品牌,做强“乡城藏香猪”“稻城藏香猪”“九龙黑山猪”等特色藏香猪品种品牌,支持龙头企业打造知名企业产品品牌。提高养殖水平,推行规范化疫病防控和溯源体系建设,保证藏香猪产品质量、品质和安全,打牢藏香猪品牌发展基础。

  (3)加大产品推介。完善藏香猪特色优势产品地方标准体系,鼓励行业协会、品牌主体等开展市场推广、业务交流、品牌培训等业务,建立健全品牌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生产经营主体共建共用品牌。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加大营销推介,通过参加博览会、展销会、川货全国行、“圣洁甘孜”农特产品产销对接会等展示展销活动,扩大藏香猪产品在高端市场的影响率和占有率。支持经营主体入驻阿里巴巴、京东、天猫、淘宝、拼多多等电商平台,带货直播,打通农产品销售渠道,促进线上交易与线下交易融合互动。开展“三品一标”认定、名牌藏香猪产品评选,争创著名商标,统一打造特色鲜明、知名度高的“香巴拉藏香猪”品牌。

  实施品牌创建、提升建立乡城藏猪地方(行业)标准,对养殖模式严格分类管理,确保乡城藏猪品质,分养殖模式申请乡城藏猪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

  通过物联网设施部署、管控软件平台建设,建立藏香猪生产管理、数字化系谱、全流程追溯、政策资讯等大数据管控服务平台

  建设施设备800m2、建设牧旅融合厂水电、网络牵引;采购牧旅融合设备;厂内绿化,道路硬化等景色建设

  经测算,藏香猪产业发展3年共实施118个项目,总投资37475万元,其中,种业基地提升行动建设14120万元、养殖基地建设16485万元、加工及储运能力提升4820万元、标准和科研600万元、市场流通和品牌体系建设1450万元。

  藏香猪产业发展项目涉及10县(市)及州级部门,总投入37475万元,州级投入5400万元。其中:乡城县总投资6920万元、州级资金1120万元,稻城县总投资8830万元、州级资金980万元,得荣县总投资10250万元、州级资金770万元,巴塘县总投资3020万元、州级资金440万元,泸定县总投资740万元、州级资金270万元,康定市总投资940万元、州级资金270万元,丹巴县总投资440万元、州级资金170万元,九龙县总投资2600万元、州级资金545万元,雅江县总投资3145万元、州级资金545万元,理塘县总投资410万元、州级资金110万元,州级部门总投资180万元、州级资金180万元。

  藏香猪产业发展项目总投资37475万元,州级财政5400万元,整合资金24595万元,县级财政配套2580万元,社会自筹资金4900万元。每年争取省级500万元。

  2023年州级安排资金1800万元,主要用于能繁母猪补贴、种公猪配种点建设、乡城县藏香猪保种基地扩群补贴、扩繁场建设补贴、养殖大户补贴、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标准及研究、市场流通和品牌体系建设。

  2024年州安排资金1800万元,主要用于能繁母猪补贴、养殖大户补贴、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市场流通和品牌体系建设项目。

  2025年州安排资金1800万元,主要用于能繁母猪补贴、养殖大户补贴、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

  要把藏香猪产业摆在未来三年全州畜牧业发展的突出位置,中心产区县将其作为“县长工程”组织推进,组建领导小组,落实好项目组织管理、统筹协调、督查指导工作。严格落实“菜篮子”县(市)长负责制,将藏香猪产业发展与县(市)领导班子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挂钩。分布区县(市)按照养殖现状和发展规划,统筹布局藏香猪产业发展。鼓励有条件、有基础的其它县积极参与藏香猪产业发展。组建州县藏香猪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建立分管领导主抓的工作责任制,成立专家指导组,实施“清单制+责任制”管理,州县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建立部门联动协同推进机制,全力打造藏香猪全产业链模式示范州。

  严格落实好国家和省自然资源、林草部门支持生(藏)猪生产用地有关政策。有关县(市)产业发展用地选址要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将产业园区选址布局明确纳入规划文本和规划专章中。严格控制畜禽养殖设施等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使用一般耕地,确需使用的,应经批准并符合相关标准。一般耕地转为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要实行年度“进出平衡”,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产业园区内建设的永久厂房设施、永久建筑物及附着物设施设备尽量利用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已有建设用地,集约节约用地,鼓励推广“楼房式”养殖,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合理利用林草地资源,发展林下养殖,养殖及配套设施用地可以使用Ⅲ级及以下保护林地。

  各县(市)要依法科学划定禁养区,不得超范围划定禁养区。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对年出栏5000头生(藏)猪及以上的规模化养殖项目、存栏2500头生(藏)猪及以上无出栏量的规模化养殖项目、涉及环境敏感区的规模化养殖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送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其他(规模化以下的除外)在四川政务服务网进行登记备案管理。若方案实施期间政策发生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州农牧农村局要积极争取省农业农村厅从园区建设、种业发展、产业发展等方面加大对藏香猪产业的支持;州、县(市)要持续加大财政投入,统筹安排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指导性任务、省级财政农业发展工程资金、省级乡村振兴转移支付资金、对口援建资金,重点支持藏香猪全产业链发展。加强金融支持,针对藏香猪产业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拓宽抵质押品范围,加大信贷资源投放力度,满足藏香猪产业融资需求。加强保险保障,进一步加强能繁母猪保险和育肥猪保险业务,推动应保尽保,积极推广生(藏)猪价格保险等创新型产业保险产品。

  一是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按照《四川省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6〕207号)规定,加强资金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项目资金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实行县(市)级报账制,直接补助到项目业主。在资金使用上,必须按项目要求实施,经审查、验收符合建设要求后方可拨付资金。州、县(市)财政、农业部门要加强资金监管,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二是加强监督考核。依据藏香猪产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重点项目,建立专项督查考核制度、标准、方法,实行动态化工作管理;健全县(市)自查、州核查的督查机制,每年实施县(市)要对照目标任务,对所有的项目进行全面自查验收,州级组成联合工作组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并聘请第三方开展年度评估;切实加强日常监督和定期工作推进专报制度。三是健全考核激励机制,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对藏香猪产业发展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实施奖励性扶持,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实、未完成目标任务,实施成效差的县(市),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

  一是加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技术培训和分类指导,提升养猪场(户)生物安全防护水平,规范疫情处置,严防疫情扩散。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开展非洲猪瘟无疫小区、无疫区、净化场建设。完善州、县(市)防疫冷链体系建设。二是提升动物疫病检测能力。支持州、县(市)级动物疫病防控机构完善设施装备,优化提升基层兽医实验室基础条件和检测条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第三方检测服务机构,推行政府购买社会化兽医服务。指导督促生产经营主体配备检测设施装备,提升自检能力。强化州、县(市)重大生猪疫病应急物资储备。三是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加强动物运输指定通道建设,打造从养殖到屠宰的动物卫生全链条可追溯监管模式,全面提升检疫申报点、动物运输指定通道处置能力,支持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建设。四是加强农业综合执法能力建设。加强基层畜牧兽医体系建设,配备与养殖规模和工作任务相适应的防疫检疫等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农业综合执法能力建设,强化动物防疫执法力量,严肃查处非法调运、私屠乱宰、违规出证等违法违规行为。鼓励发展有资质的第三方社会化服务机构,采取购买社会化服务等形式,强化基层防控力量。五是提高服务能力。深化“院州、校州”农业科技合作,集中力量开展设施农业、良种繁育、绿色防控、种养循环、藏猪改良、标准化养殖等方面研究。加大技术集成推广和成果转化,集成藏香猪发展全产业链各重点环节的关键技术,组建州县乡三级联合技术服务团队,定向包点规模养殖场、保种场、养殖园区等,开展圈舍建设、科学饲养、疫病防控、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技术指导和服务,提高藏香猪产业发展的科技含量和生产水平。

  围绕藏香猪特色产业,推进藏香猪产业与加工流通业的融合,健全产品产加销体系,推进藏香猪产业与旅游、教育、文化、信息、服务等第三产业的融合,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壮大专业合作社和产业化龙头企业,推广订单农业、“农(牧)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模式,引导企业、合作社、农牧户建立紧密等利益联结机制;整合生产要素,探索多种产业融合、利益共享的发展模式,通过股份分成、资金入股(实物折资入股),保底分红、财政资金股分配等,强力推动产业覆盖区域内农牧户实现致富增收。

  甘孜州藏香猪产业发展项目的实施,将为我州农牧产业发展提供一种新的探索,即立足资源优势大力延伸产业链,推动产业内部升级,促进农用土地、劳动力、资金等生产要素的合理调整,提高土地生产率和劳动生产率;同时以产业项目为平台,带动餐饮、交通运输、产品加工等行业的发展,增加产业附加值,促进半农半牧区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

  预计项目实施后,到2025年甘孜州藏香猪产业发展项目区域内可实现藏香猪出栏12.6万头;藏香猪屠宰加工能力明显提升,冷链运输体系健全,电子交易平台建成投运,可有效提升产品附加值;项目覆盖区域内藏香猪全产业链总产值达5.4亿元,比建设前增加3.6亿元。联农带农机制进一步增强,带动农牧户

  甘孜州藏香猪产业发展项目坚持把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放在首位,强化指导服务,通过制度政策切实发挥引导、技术、金融、保险等支持作用,打造规模适度、生产集约、效益明显的标准化养殖场,提升养殖合作社规范化水平和服务带动能力,壮大产业化龙头企业,使之成为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通过产业项目实施,利于高效配置生产要素,促进全州藏香猪产业做大做强,有利于保供“菜篮子”,提高特色资源在高端市场的占有率。

  藏香猪产业发展项目的实施后,通过试验、示范、扩散、辐射功能将高新科技成果转化为农(牧)民用得上的实用技术,让农(牧)民快速掌握绿色生态农业综合生产技术,进而实现一产促二产,提高农产品加工科技含量,带动种养业发展,实现二产带一产。通过大力发展藏香猪养殖,提升藏香猪产品加工水平,有利于推动藏香猪养殖转方式、调结构,推动区域产业做大做强,实现跨越式发展。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乡村振兴是下一步乡村振兴的重点和难点。我州18个县(市)均属于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今后几年,牧区将实施牦牛产业集群,对农牧业发展方式将起到积极促进,半农半牧区产业发展仍然是短板和弱项。藏香猪产业发展项目立足于半农半牧区特色优势产业,以强化龙头企业、专业大户、新型职业农民等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为目标,推动科技创新,推动人才振兴,以科技支撑助推乡村振兴,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广大民众共享发展成果、增收致富,是对牦牛产业集群建设的补充和全州“三江六带”现代农业产业布局的深化完善,将有力推动半农半牧区畜牧产业转型升级。

  藏香猪产业发展项目将把带动农(牧)民增收作为建设基本宗旨,通过建立健全经营主体与农牧户的紧密利益联结机制,保障农(牧)民获得合理的产业链增值收益,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引领带动农(牧)民就业创业和增收致富。我州人口以藏族为主,农牧民是藏香猪养殖的主力军,藏香猪产业发展将深入践行习近平“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重要思想,全力推动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落地落实,实现全州各民族共同富裕、共同发展,维护涉藏地区和谐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本项目地处长江上游,是国家重要的水资源涵养和生态保护区,具有特殊的生态区位、丰富的生态资源、广阔的生态空间和悠久的生态历史。藏香猪产业发展项目实施后,通过采取绿色循环农业新模式,示范带动周边种植业与养殖业协调发展,可减轻传统放牧养殖方式对草场的压力和对环境的污染、破坏,促进我州干旱河谷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实现生态环境的可持续保护和发展,同时将对推动长江上游水资源涵养与保护起到积极作用。

  积极推进藏香猪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实施种养结合循环农业,有效降低养殖废弃物的排放,促进农业资源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加强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进而可以改良土壤,增加草原、农田肥力,有利于促进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拓展生存空间,保护生物多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