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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生态牧业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431)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4A.47条作出本公告。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发布的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此前公告涉及订立2026年飞鹤主协议及该协议项下拟进行交易的建议年度上限。载有相关进一步资料的通函,包括董事会函件、独立董事委员会致独立股东的推荐建议函件、嘉林资本的意见函件,以及股东特别大会召开通告及代表委任表格,原定于2025年10月22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由于需要更多时间落实通函内所载的若干资料,公司预期通函的寄发日期将延迟至2025年10月31日或之前。
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三名执行董事:张永久先生(主席兼行政总裁)、陈祥庆先生(财务总监)及刘刚先生;三名非执行董事:冷友斌先生、刘华先生及蔡方良先生;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蒙静宗先生(别名Owens Meng)、张月周先生及刘晋萍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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