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东科太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遵义山那边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拜禾(上海)生物
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超有机循环农业研究院、佛山农力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感恩有机硒产业
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澳益食品有限公司、广州市全绿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华众农业科技发展(新丰)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安利、程代松、陈宇焕、冯润明、廖武剑、聂伟良、雷海波、王景熙、李成
本文件规定了超有机猪质量规范的术语和定义、养殖场环境、引入与转换期、繁殖、养殖、加工、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GB/T20746牛、猪的肝脏和肌肉中卡巴氧和喹乙醇及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
GB/T20756可食动物肌肉、肝脏和水产品中氯霉素、甲砜霉素和氟苯尼考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
GB2968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猪可食性组织中阿维拉霉素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GB31658.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动物性食品中阿维菌素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和
GB31658.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动物性食品中四环素类、磺胺类和喹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农业部1163号公告-5—2009动物性食品中氨苄西林残留检测高效液相色谱法
在猪的生产过程中不使用生长激素、化学色素、抗生素、兽药等化学物质,不使用基因工程技术,
依据生态学原理与营养免疫学理论研制生态饲料并调动机体免疫功能和抗病抗逆抗应激能力,其肉质
达到生长激素、化学色素、抗生素、兽药及汞砷铅镉重金属等未检出水平的养殖猪。
在养殖生产管理中不采用基因工程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熊猫体育直播节
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依据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保持养殖管理体系
养殖场选址应在地势高、环境干燥、采光充足和排水良好,隔离条件好的区域,土地性质符合养殖
a)选择远离工矿区和交通要道的农业用地,避免污染;根据养殖规模确定土地面积,确保超有机
猪有足够的活动空间;合理规划土地,实现种植区和养殖区的有机结合,形成生态循环;
b)选择水质良好、水量充足的水源,如地下水、山泉水等;定期对水源进行水质检测,确保水质
符合有机养殖标准;建立污水处理系统,对养殖废水进行处理后排放,避免环境污染;
c)根据场地条件、养殖规模等因素,合理规划养殖区、种植区、生活区等布局,提高土地利用率
a)根据场地条件、养殖规模等因素,合理规划养殖区、种植区、生活区等布局,提高土地利用率
b)严格按照生产区、生活区、环保无害化处理区相隔离的原则,养殖场净道和污道严格区分,养
d)建消毒室、兽医室、引进种猪隔离舍、病猪隔离舍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间,位置应距离猪舍的
a)养殖场建筑内墙表面应光滑平整,墙面不易脱落、破损和不含有毒有害物质。地面平熊猫体育直播整,有适
宜坡度(3°~5°)以便于液体排出,还应配备好的防鼠、防虫和防鸟设施。养殖场地面和墙
b)养殖场内保持通风良好,通风系统应符合NY/T1755的要求。配备现代化的设施设备,保证清
c)养殖场的动物福利设施能够为猪群提供舒适和适宜的生活环境,有助于猪群健康生长;养殖场
饲养条件应符合GB/T19630—2019中附录D表D1的规定。同时生长育肥猪单头养殖面积调
5.1.1提倡自繁自养,确需引入时,应引入有机猪。当不能得到有机猪时,允许引入常规养殖猪。引
5.1.2可引入常规种公猪,引入后应立即按照有机方式饲养。也可购买不处于妊娠最后三分之一时期
内的母猪。购买的母猪只有在按照有机标准饲养一年后,才能作为有机猪出售。每年引入常规猪的数量
5.1.3不应从疫区引入仔猪、种猪和精液,引入的仔猪和种猪应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5.1.4所有引入的猪都不能受到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的污染,包括涉及基因工程的育种材料、疫苗、
由常规生产向有机生产发展需要经过转换,经过转换期后的产品才可作为有机产品销售,所有引入
6.1有机猪的繁殖可使用自然繁殖,也可采用人工授精等不会对畜禽遗传多样性产生严重影响的各种
6.2不应使用胚胎移植、克隆等对畜禽的遗传多样性会产生严重影响的人工或辅助性繁殖技术。
6.3以自然分娩为主。除非为了治疗目的,不应使用生殖激素促进畜禽排卵和分娩。
7.1.1提供充足饮水,饮水器出水量应不低于0.5L/min,压力在0.1MPa~0.15MPa。饮用水水质每年
7.1.2饮水设备每月至少清洗一次,高温季节每月增加一次清洗,避免滋生细菌。
7.1.3饮水中定期添加符合食品要求且不含各类人工合成类抗微生物药物的消毒剂进行消毒。
7.1.4定期清洗和消毒饮水设备;定期检查饮水系统,防止渗漏,以免打湿圈舍和浪费水资源。
7.2.2当有机饲料供应短缺时,可使用常规饲料。但常规饲料消费量在全年消费量中所占比例(以干
7.2.3初乳期仔猪必须由母猪带养,并能吃到足够的初乳。可使用同种类的有机奶喂养哺乳期仔猪。
不应早期断乳或用代乳品喂养仔猪,哺乳期至少需要6周。在紧急情况下可使用代乳品补饲,但其
中不应含有抗生素化学合成的添加剂或动物屠宰产品。GB/T19630—2019附录B表B.1中允许使用的
7.2.4储存场所要防雨、防潮、防鼠、防火、防冻、防霉变。饲料堆放整齐,标识鲜明,遵循先进先
7.2.5饲料贮存应遵循以下原则,袋装料地面铺设10cm~15cm的垫板,与墙壁之间的距离应为10cm~
b)仔猪出生后一小时内要吃到吃好初乳,出生3天内,一般能自选固定乳头,必要时人工辅助固
定乳头,把初生重小的仔猪固定在前面有乳头,初生重大的固定在中、后面的乳头,以保证仔
c)仔猪出生后3~4日龄时要补铁,也可让仔猪拱土,尤其是红土。出生后7~10天开始诱食补
e)在仔猪出生后24h内对乳牙进行钝化处理等非治疗性手术,必要时可使用麻醉剂。不应进行断
a)育成猪舍的适宜温度为20℃~22℃,湿度为65%~70%,保持圈舍清洁、干燥,饮水充足;
c)刚断奶仔猪由自由采食改为日喂三餐,投料量为原日粮量70%,3天后再逐步增加喂量。由户
a)育肥猪以户外放养为主,占饲养时间的80%。转群时将原圈猪按体重大小、性别、强弱分群,
b)育肥采用高能量、中蛋白日粮,保证饮水充足。控制猪舍温度在18℃~22℃。一般生长期(体
猪舍内发现病死猪只应立即隔离至专用栏舍内,并由兽医进行死亡原因诊断和处理。经兽医诊断后,
若感染非一类传染病,将进行销毁;若感染一类传染病,应封锁疫区后立即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立即
阻断疾病传播途径。当周边或该养殖场(户)发生猪只的传播性疾病时,应当及时消灭病原,阻断传播。
养殖产生的废物、污水和粪便应符GB18596的要求。养殖场排放的废弃物应遵循减量化、无害化
7.6.1应做好日常生产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引种、配种、产仔、哺乳,断奶、转群,饲料消耗、治疗、
8.1.1应对本标准所涉及的加工及其后续过程进行有效控制,具体表现在如下方面:
a)主要使用有机配料,尽可能减少使用常规配料,有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除外;
c)有机产品加工及其后续过程在空间或时间上与常规产品加工及其后续过程分开。
8.1.2超有机猪加工厂应符合GB14881的要求,其他有机产品加工厂应符合有关规定。
8.1.3超有机猪加工应考虑不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或将负面影响减少到最低。
8.2.1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有机产品与常规产品混杂或被禁用物质污染。
8.4.2可使用机械类、信息素类、气味类、黏着性的捕捉工具、物理障碍、硅藻土、声光电器具等设
8.4.4在加工或贮藏场所遭受有害生物严重侵袭的紧急情况下,宜使用中草药进行喷雾和熏蒸处理;
c)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外包装上的有机产品认证标识及有关说明不应被玷污或损毁。
应符合GB31650、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等的相关规定,同时符合表4
若产品检验不合格,对原批次产品中再次抽取样品进行复检,若二次检验仍不合格,则判定该批次
10.1.1超有机猪生产、加工、经营者应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和/或合法的经营证明文件。
10.1.2超有机猪生产、加工、经营者应建立和保持管理体系,该管理体系应形成10.2要求的系列文
管理体系所要求的文件应是最新有效的,应确保在使用时可获得适用文件的有效版本。
超有机猪生产、加工、经营者应建立并保持记录。记录应清晰准确,为超有机猪生产、加工、经营
c)超有机猪养殖场所有引入、离开该单元动物的记录(品种、时间、数量等);
e)超有机猪养殖场所有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使用记录(种类、成分、时间、数量等);
h)加工记录,包括原料购买、入库、加工过程、包装、标识、贮藏、出库、运输记录等;
10.3.1超有机猪生产、加工、经营者应具备与其规模和技术相适应的资源。
10.4.1应建立内部检查制度,以保证管理体系及有机生产、有机加工过程符合本文件的要求。
a)按照本文件对本企业的管理体系进行检查,并对违反本文件的内容提出修改意见;
10.5.1超有机猪生产、加工、经营者应建立完善的可追溯体系,保持可追溯的生产全过程的详细记录
(如地块图、农事活动记录、加工记录、仓储记录、出入库记录、销售记录等)以及可跟踪的生产批号
10.5.2超有机猪生产、加工、经营者应建立和保持有效的产品召回制度,包括产品召回的条件、召回
产品的处理、采取的纠正措施、产品召回的演练等,并保留产品召回过程中的全部记录,包括召回、通
超有机猪生产、加工、经营者应建立和保持有效地处理客户投诉的程序,并保留投诉处理全过程的
超有机猪生产、加工、经营者应持续改进其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促进有机生产、加工和经营的健康
发展,以消除不符合或潜在不符合有机生产、有机加工和经营的因素。超有机猪生产、加工和经营者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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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FJTEA 001-2024 白云石粉改良酸化茶园土壤技术规范.pdf
TFJZYC 13-2024 “绿肥+”薏苡仁规范化生产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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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21-2022学年第1学期《高等数学(上)》期末考试试卷(A卷)及标准答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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